就业见习又出新政策了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0-10-08浏览次数:0

    今年以来,我省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的失业青年出台了一系列就业见习新政策,具体有哪些变化,快来了解一下。

    变化一:

    见习对象调整为:“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(艰苦边远地区、老工业基地、民族地区、贫困县可扩大到中职、技校毕业生)、16-24岁失业青年”。

    变化二:

    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,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。

    变化三:  

    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,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。

    变化四:

   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,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,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,见习时间不足1个月的,根据见习天数发放。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的,可分别提高20%和10%的补贴标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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